导读:本文是由hz网友投稿,经过发布关于'严厉反 腐之下《(2021)粤03民初6167号案件》'的内容
伪造证据、枉法裁判为何任然未被查处?
该案件被举报人涉嫌利用拼凑嫁接的方式伪造证据对举报人提起虚假诉讼;同时涉嫌勾结法官对举报人案件枉法裁判和涉嫌故意损毁举报人证据;被举报人违反合同,违反公司法,涉嫌以投资合作之名诈骗举报人技术申请专利多达40多份,涉嫌非法经营非法获利多达数亿。被举报人涉嫌恶意给举报人公司设置障碍以此逃避违约责任,造成举报人公司数亿损失。其详情如下:
举报人:杨先生(举报人未用全名主要是避免被家人和朋友知道为举报人担心,所以本事件还是以《(2021)粤03民初6167号案件》作为主体名称为好,因为父亲已经因本案患有严重忧郁症)。
举报人持股公司:A: 深圳市某某激光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0月19日成立)
被资方投资公司:B:深圳中芯量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8日成立)
举报人持股公司:C: 深圳某某怡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日成立)
被举报人---资方:恒信Y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姚J德为:深圳电子烟协会副会长)
2017年资方找A合作,未谈妥,放弃投资。
2018年资方找到举报人要求举报人成立被投资公司B以后投资B公司,
2018年2月27日签定产品开发合作协议:约定签订该协议后举报人制作演示样品,经资方验收合规以后由举报人注册成立被投B公司以后30日内投资200万到B公司,并约定超过30日,属于资方违约,合同失效。
举报人演示样品合格并于2018年4月18日注册成立B公司以后资方未按约定投资B,因此资方违约且产品开发合作协议失效;合作终止。
时隔3个月以后,在被举报人违约的情况下、举报人于2018年7月3日注册成立C公司自行经营超声波项目。
举报人C公司经营3个月以后,也是《产品开发合作协议》失效4个多月以后被举报人资方再次找到B公司,要求合作,并认《可产品开发合作协议失效》。
故于2018年9月30日签订《增资扩股合作协议》。资方为获得更多股权承诺为B提供庞大的采购销售订单。完不成任务按30%的利润补给B、以此获得了B49%股权.
签订《增资扩股合作协议》中有约定举报人和A不受限制,《专利转让授权协议》中也确认了C不受限制,且任何与《专利转让授权协议》所约定内容有冲突的协议都按照《专利转让授权协议》所约定执行,故举报人可以参与C的任何经营不受限制。
B于2020年初将产品开发完成准备投产时,资方恶意设置障碍,拒不审核和支付B公司所有款项以此将B公司逼停,以此逃避承担销售责任,同时又因为资方以股东身份拿到了B的所有技术,以此逼停B公司以后自行经营,以此获得全部销售利润。
此后B于2021年5月向资方提起诉讼,追究资方5个多亿的违约和销售责任赔偿。后因没钱支付诉讼费被视为撤回起诉处理。
2021年9月18资方为逃避举报人起诉追责,利用嫁接和拼凑的方式伪造证据,向举报人和ABC公司提起诉讼,案号为6167号。因此一场官商勾结的且极度荒唐的枉法裁判由此拉开序幕。
第一:6167号案件案由是专利权权属纠纷,裁判依据是各方签署的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资方不是适格当事人,无权要求举报人承担责任,可是任然立案并开庭。
(专利权权属纠纷与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的厉害关系在于如果是专利权权属纠纷,资方胜诉,其高昂的律师费由举报人支付,这才是违法的利益阴谋),因此本案理应驳回起诉,但离奇的是法官拒不驳回。
如资方提起的是股东代表诉讼,其没有按公司法的规定违反《公司法》第151条的规定。也应驳回其起诉,法官任然拒不驳回。
由此可以看出法官恶意偏袒资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现案由部分已经被最高院1324号案件纠正,其他部分已经转给了广东省高院裁判。
第三、一审判决法院混淆法律主体、合同主体。脱离合同签订主体事实,仅凭举报人作为法定代表人推定即认为举报人、A公司应当受协议约束。明显违背法律规定。
且举报人没有与资方或被投资公司签订竞业限制或专利转让等协议,一审法院自作主张认为违约,请问“约”从何来?依何“违约”?
第四、资方支出的律师费奇高,其律师费主张没有依据且超过法律规定。
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一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而判决举报人承担全部律师费,这事赤裸裸的枉法裁判。
第五:极度荒唐的庭审内幕:
1、恒信公司为了摆脱和逃避5个亿的违约责任,反过来利用拼凑嫁接的虚假证据向杨先生提起恶意虚假诉讼,向杨先生反咬一口,请看恒信嫁接的虚假证据。
(插播:5-嫁接证据截图证据)
第六、在庭审中恒信伙同深圳市中级人民F院王F官在庭审中拿走杨先生证据原件,多次索要不归还,直到庭审后数月才将损毁后的证据原件归还,但是该证据由于已经损毁,所以已经致使杨先生不能再作为证据使用,
(插播证据图片:4---被损毁的三份证据原件证据)
致使杨先生不能以该证据再向恒信追究5个多亿的违约赔偿,这是令人发指的严重违法行为。
第七、由于举报人没钱请律师,自己出庭,在庭审中,F官开庭前删除杨先生所有应诉电子版本资料,并拿走杨先生准备的所有应诉纸质资料,导致受害人杨先生当庭无法应诉,并且F官枉法裁判导致受害人杨先生直接败诉。电影情节都不敢这么演,可这就是事实。
第八、更让人愤怒的是,举报人对于判决不服,因此在上诉过程中,向深圳市中级人民F院申请调取完整的庭审视频证据,竟然给举报人调取的为非完整的庭审视频,违法部分的视频已经有可能被剪切并不翼而飞,调取的视频文件为非完整视频文件也得到了当时中院负责移交视频文件的工作人员的认可,
(插播录音截屏证据:3-录音资料截屏),
为何中院不为举报人调取完整的庭审视频,究竟在掩盖什么?逃避什么?如果庭审没有违法,那么为何要掩盖庭审视频?
如此荒唐竟然举报无果:被逼才走上媒体曝光的道路。
第九、举报人和被投资方于2023年3月再次向资方提起诉讼、请求追究资方违约赔偿,同时资方还严重违反合同禁止和限制条款与第三方合作申请专利多达40多份。证据和理由充分,前后30多次起诉未立案受理或未顺利开庭。直到2023年4月28日通过举报以后才再次成功立案。究竟有没由人为干扰司法不得而知。
资方违约申请专利证据如下:
资方涉嫌违约申请的违约专利如下:
资方利用旗下全资子公司涉嫌违约侵权申请的专利证据如下:
全资子公司宏图东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的侵权专利:
资方利用股东旗下公司涉嫌违约经营并申请的专利证据如下:
资方安排股东姚浩峰(被告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的二儿子)成立的:深圳市原雾科技有限公司违约申请的侵权专利
以下是资方严重违约并侵权申请的专利、被举报人涉嫌利用合作骗取举报人的技术非法申请专利的证据:
恒信违约造成销售损失合计共:5.8亿元左右;
恒信违约造成直接现金经济损失:合计共:220万元左右;
恒信违约造成负债125万左右;
恒信违约经营与被投资公司相同或相近的产品,非法获利以及违法所得的金额还在统计当中,预估可能多达10亿左右。
第十、多次起诉,任然未能成功开庭:
更气愤的是多次起诉,任然未能成功开庭,多次提起诉讼未能立案成功,虽然有几次立案成功,但是因无钱支付高昂的诉讼费被裁决视为撤回,(请看:视为撤回民事判决书1-5号)网友会问:难道没有申请诉讼费用减免缓吗?现实是提交了多次,但都不通过,不同意诉讼费减免缓,(请看:不准许减免缓通知6580号案件通知、6988号案件通知、)真实情况是举报人和举报人公司都因恒信违约负债累累,哪里有钱缴纳诉讼费呢?连律师都没钱请,不得已才没请律师自己提起诉讼,没有钱就不开庭。这就是现实,难道法院确实只为有钱人服务吗?值得我们思考。
第十一、6167号案件的枉法裁判经过30次举报得到的唯一结果就是让被举报人查处被举报人他自己的违法事实,这种处理方式实在让人难以接受。请问天下还有王法吗?
举报人多次起诉未能立案的证据截屏
多次起诉因各种原因未能立案,少数几次立案,因无钱缴纳诉讼费,而申请诉讼费减免缓又不通过,而对方起诉依据都不成立,无起诉资格都能立案,而且通过嫁接和拼凑的方式伪造证据都能得到胜诉,而举报人的铁证,合同,协议,均不采纳,法院依据对方嫁接拼凑的方式伪造的证据通过法官推理,都能使其胜诉。
请看提交的起诉截屏资料。
以上是最近提交的诉讼请求至今任然未被受理:
以下是早前提交的诉讼请求,多次审核不通过:
网上立案编号:M11650232604924
网上立案编号:M10281236602198
网上立案编号:M10281237602175
网上立案编号:M11650232604924
网上立案编号:M10281236602198
网上立案编号:M10281237602175
网上立案编号:M11650222603229
网上立案编号:M10280211612306
网上立案编号:M10281216613080
第十二、同时关于6167号案件的枉法裁判,多次举报无果:请看多次举报无果证据和说明:
向(1230912309中国检察网)多次举报编号:A20220711b43bcd5d--/A2022072780e0d6d6--/A20220727c81aac64--/
A2022071215a5dbc7-----多次举报只有一次回复:向上级法院举报以后再无结果。
向广东省高院监察室举报020-85110323 http://jubao.cour...
在以上举报没有结果的情况下:
向广东省高院、纪委、监委、检查院相关工作人员以及院长写举报信,仍然没有结果,(以下是举报邮件发送截屏),
在以上举报没有结果的情况下:
再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court.gov.cn)举报
在2022年期间已经多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court.gov.cn)举报,
回复:已经交给管辖权上级法院处理,之后任然无任何结果。
2023年春节过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court.gov.cn)网站上的举报内容被清空。所以没有该举报内容的截屏。
2023年春节后再次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court.gov.cn)举报,举报任然无果,举报截图如下:
在以上举报没有结果的情况下:
最后向国家信访局 (gjxfj.gov.cn)网上举报:
举报回复如下:
也许举报人也会像“平阳县连杀6人事件”的当事人一样被黑恶势力以及保护伞以精神病抓紧进精神病医院、或以各种非法举报造谣等罪名遭到起诉或被抓去判刑坐牢,好人都能被抓紧精神病医院,何况我得罪的都是权贵呢,但是我会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拼尽全力,生死已经置之度外。穷人的世界有多无助,也许普通人难以理解。
我不怕死了,只是还没报父母的恩情,母亲从小就是孤儿,因为自己是孤儿,知道孤儿的苦,为了不想让我成为孤儿而坚强的活下来,而我父亲也因为本案枉法裁判受到严重打击,产生严重的忧郁症,导致生活不能自理,枉法裁判的伤害到底有多大?,而母亲又确诊为淋巴癌。
所以我做好了被陷害而死亡的准备,只是还没报父母的恩情,在如此艰苦的年代父母都没让我成为孤儿,如今我确要抛下父母让他们成为孤寡老人,这是我的愧疚与不安,所以恳请好心的网友能收藏和关注我的账号,如果我遇害了,希望网友们能为正义发出自己的声音,拜托了好心的网友们。如果被陷害,来世再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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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上文中的部分证据截图:
4704号案件因无钱缴纳诉讼费被视为撤回判决书:
5680号案件因无钱缴纳诉讼费被视为撤回判决书:
10381号案件因无钱缴纳诉讼费被视为撤回判决书:
3697号案件因无钱缴纳诉讼费被视为撤回判决书:
6988号案件因无钱缴纳诉讼费被视为撤回判决书:
以下为不准予减免缓通知书:
编辑: 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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